9月1日,是某個行業(yè)的末日,還是新時代的開始?一切尚有待思考。這個9月注定意義非凡,各種制度開始實施,手機需實名制、新廣告法對萌娃說byebye,發(fā)現環(huán)保部門不履職可舉報……
新修訂的廣告法已于9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今后,要明星代言的是虛假廣告,將負有連帶責任,工商部門可依據新《廣告法》沒收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兩倍以下的罰款,同時未滿10歲小童星不得做“代言”。
這個號稱“史上嚴”的廣告法實施,作為長期處于廣告產業(yè)中具有較大份量的房地產廣告,自然受到的影響巨大。據說其中關于地產廣告的細則讓業(yè)內驚呼“地產廣告沒法做了”。不過也有人表示,房企土豪罰點錢無所謂,該吹還得吹!
下面小編帶你盤點一下,樓盤廣告究竟都有哪些是違法的。簡單概括是“9不得”“4必須”13項規(guī)則。
新房地產廣告“9不得”:
1、不得含有升值或者的承諾;(雷區(qū):購買商鋪等的率)
2、不得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雷區(qū):離XXX開車30)
3、不得對規(guī)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yè)、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政條件作誤導宣傳(雷區(qū):把政府未定的交通、商業(yè)、文化教育等設施拿來宣傳,或者即使已有規(guī)劃或在建,但進行誤導宣傳。)
4、預售房地產,但未取得該項目預售許可證的不得發(fā)布房地產廣告。
5、不得含有風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內容,對項目情況進行的說明、渲染,不得有悖社會良好風尚。(雷區(qū):之前出現的各種刷下限的戶外廣告)
6、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出現融資或者變相融資的內容。(一些商業(yè)項目營銷時提及的購房后返租金等,可能會“觸雷”。)
7、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含有廣告主能夠為入住者辦理戶口、業(yè)、升學等事項的承諾。(雷區(qū):房)
8、不得使用“”、“”、“佳”等用語(近日在朋友圈轉發(fā)的“限詞語”是對此項的延伸,并未在正式法規(guī)、規(guī)范中出現,建議盡量不用過于的宣傳詞語。)
9、預售、預租商品房廣告,不得涉及裝修裝飾內容。(雷區(qū):精裝房、裝修房)
新房地產廣告“4必須”:
1、房源信息應當真實,面積應當表明為建筑面積或者套內建筑面積。
2、房地產廣告中對價格有表示的,應當清楚表示為實際的銷售價格,明示價格的有效期限。
3、房地產廣告中涉及的交通、商業(yè)、文化教育設施及其他市政條件等,如在規(guī)劃或者建設中,應當在廣告中注明。(前提是這些設施等是真有其事的)
不能不說,長期以來,房地產市場的風生水起,水漲船高,與房地產廣告的推波助瀾存在著密不可分的關系。營銷上的奇思妙想,廣告用詞的“高大上”,都將房地產市場炒作得沸反盈天。幾乎每個項目都好,每個位置都,每個產品都。讓消費者霧里看花,不明里,有的廣告甚至直接誘導、欺騙消費者,為日后的矛盾和糾紛留下隱患,使房地產市場在一條并不太健康的軌道上高速前進。
其實,說起房產廣告,大家似乎都有這樣的經驗:明明該房地段偏遠,到了開發(fā)商嘴里,變成了“遠離鬧市、悠然恬靜”,挨著臭水溝,開發(fā)商會說是“水景地產,水岸名邸”, 樓間小是鄰里親近和諧溫馨,樓頂是圓的是巴洛克風格,樓頂是尖的是哥式風格,旁邊有個銀行緊鄰中央商務區(qū)了,旁邊有塊荒草地是超大綠化了……
如今,按照新廣告法,房地產廣告中長期存在的諸多“高大上”詞匯將不能再用,“買房送老婆”、“購房送學位”、“離XX開車30”,在以往的樓盤推廣中層出不窮的此類廣告有望得到有效的根治。這一招,直接觸及房地產廣告的痛點,因此,我們歡迎新廣告法,但更歡迎新廣告執(zh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