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qū)、鎮(zhèn)、處團委,市直各單位團委(總支、支部),各企事業(yè)單位團委(總支、支部):
: B3 |2 l( P- ~4 u& h- c; H 為更好地服務青少年成長成才,幫助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大學新生實現(xiàn)夢想,順利跨入大學校門。在團省委、省青基會的統(tǒng)一部署下,經(jīng)團市委研究,決定在全市開展“十四助貧困大學生”活動?,F(xiàn)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 O: ^$ g0 m6 Z3 F0 C 1、戶籍在本市且參加201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被三本以上高校錄取的應屆大學新生。
L, o7 Q+ J9 F4 \" j1 r6 a/ ?* f! `& | 2、家庭貧困的農(nóng)村家庭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戶口所在地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城市貧困家庭子女。同等條件優(yōu)先考慮低保戶、單親、孤兒、殘疾、因病致貧、父母下崗困以及參加全市“陽光家園”留守兒童志愿服務的貧困大學新生。
3、沒有獲得其他同類助學金資助。
二、申報程序
s* l2 V; D- E" j" y0 B (一)申請(8月5日前)。接此通知后,各地要及時聯(lián)系本地教育、民政等部門,認真摸底,大力宣傳,組織本地符合條件的學生進行申報,并指導填寫《十四助貧困大學生助學金申請表》(見附件)。
4 C0 C. ?# ?1 S( @" t& M( t (二)推薦(8月5日-8月10日)。申請人經(jīng)高中所在班主任進行品學鑒定并簽署意見,學校簽章后向團市委推薦。推薦時請將受助學生申請表、書面申請理由、高考成績單、高校錄取通知書復印件于8月10日前報至團市委辦公室。
/ I3 z& R- |$ T% \5 m (三)審查(8月11日-8月13日)。團市委對學生的申請表集中進行資格審查,簽署審核意見,將受助學生申請表、書面申請理由、高考成績單、高校錄取通知書復印件、申請學生匯總表等資料報送至省青基會。
; ^6 V4 S" Q0 p (四)復核(8月14日-8月18日)。省青基會對各地上報的受助學生資格進行復核,符合條件的申請學生進入待資助學生數(shù)據(jù)庫供捐方認捐。
(五)公示(8月19日-8月25日)。經(jīng)社會捐方認捐的學生成為“十四助貧困大學生”助學金擬資助對象,在楚天都市報、湖北共青團網(wǎng)、省青基會網(wǎng)站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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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資助(8月26日-9月5日)。擬資助名單經(jīng)公示無異議后,成為“十四助貧困大學生”助學金正式資助對象,屆時省青基會按照受助學生提供的本人有效銀行卡號,直接將資助款一次性劃入學生的個人銀行賬戶中。
" \# Z: C) p' G 三、相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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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團組織要本著“雪中送炭”的原則,及時做好貧困大學生的統(tǒng)計摸底工作,組織并指導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進行申報,確保將關愛送給需要幫助的學生。
聯(lián)系人:耕 電 話:
附件:“十四助貧困大學生”助學金申請表
9 f9 H, \; V: n- @4 i1 g9 Y 共青團潛江市委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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